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

我...我...我去了高等法庭......



我...我...我去了高等法庭......
那里......
最低判决---入狱不少过一年; 罚款不少过马币五千; 最高惩罚---死刑
我不知要如何形容......不知如何去描述......
在场的不止我一个人, 还有七个人也和我一起。

一路上,我和“他们”都抱着紧张又复杂的心情,
不知下一秒会发什什么事。
可能,法庭前围着很多人;
可能,律师们正在互辩;
也可能,法官正在宣读判词;

我不是法律系的学生,
也不知他们的程序,法庭环境,
更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判决“有罪的人”......

但是,从那一刻后,我了解了......
因为我和“他们”是以学生的身份去参观啦......
哈哈,有吓到你吗???^_^
如果有的话,不好意识啦。我用了夸张手法去形容。(*^__^*) 嘻嘻……
如果没有的话,当我说冷笑话好了。嘻嘻......

好啦,其实是这样的。
我这个学期副修“商业法律”( Commercial Law )
有基于课业所需,我和我的组员必须去到一些关于法律地方,
就有如:
1.高等法庭,(High Court)
2.业务法庭,(Industrial Court)
3.消费者投诉局,(Consumer Tribunal)
4.房屋消费者投诉局,(Housing Tribunal)
5.生意与公司注册局,(Registrar of Business and Company)
6.法务协会,和 (Legal Aid Bureau)
7.法务局。
(Legal Aid Centre)

哈哈......
当然我也拍了不少的照片,
放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啦。
印象最深刻当然是到高等法庭啦。
那里真的非常漂亮哦。
好像一座非常华丽的皇宫。
不过,
我当然不想再去了。谁想去那个“鬼地方”??
哈哈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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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里如果大家需要找律师又不想花太多钱的话,
可以考虑请我这个“part-time法务顾问”哦。
哈哈......





1 条评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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